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网络办公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领域应用 > 网上办公软件 > 网络办公系统

网络办公系统:我国公司法适用范围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新《公司法》(图1)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责任编辑:网络办公系统
发布:2007-04-14 14:3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网上办公软件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网络办公系统其他应用

OA办公软件系统 高级办公软件 企业OA办公系统 网络办公系统 无纸化办公系统 自动化办公软件 手机OA办公系统 手机日程管理软件 移动OA办公系统 云OA办公 微信OA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