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北京OA快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泛普各地 > 北京OA系统 > 北京OA快博

[福建]莆田市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摘要:一、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在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

一、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在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对每一单元户进行的专门验收。

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市、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未实施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实施,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名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三名业主代表应随机抽取、自愿参加。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工程,物业公司应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代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验收程序。竣工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时,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由建设(代建)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发布:2007-11-10 16:2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北京OA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北京OA快博其他应用

北京OA软件 北京OA新闻动态 北京OA信息化 北京OA快博 北京OA行业资讯 北京软件开发公司 北京门禁系统 北京物业管理软件 北京仓库管理软件 北京餐饮管理软件 北京网站建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