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该怎么建?
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该怎么建?
我省专门办班培训建设者
做为新生事物,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该怎么规划?怎么建设?成为摆在所有城市面前的一道课题。
8月19日至24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北京住建部干部学院举办了全省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这次培训,在规格上、规模上、形式上都是我省住建系统绝无仅有的,也是空前的。参加此次培训的125名学员,主要是来自市、州、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住建委、规划部门的负责人。
通过5天半的学习,学员们对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有了更深更清晰的认识,通过实地考察,进一步更新了理念,认识到了国家推进海绵城市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战略意图、宏观规划、政策措施等。将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反思传统建设模式 破解城市顽疾
从1978年到2014年,湖北城市数量由6个增加到36个,城镇常住人口由900万增加到3238万,城镇化率由不足20%提高到56.67%,城市建成区面积由不足300平方公里增加到2077平方公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垃圾处理率均提高到90%以上。这些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市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也带来很多“城市病”,尤其是各种管线的管理运行,最为纷繁复杂。据估算,一个现代城市要铺设30多种管线,即有30个部门在城市铺设、架设管线,还有日常的维护维修等,马路“开膛破腹”、“空中蜘蛛网”等现象司空见惯,随之引起的“拉链马路”等现象更是饱受市民诟病。城市道路由于反复开挖,重复投资,产生大量的扬尘,使道路不畅,车辆滞留。这些经济问题、民生问题、环境问题以及管道事故等城市运行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都严重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
此外,不少城市开发建设后,地面硬化面积大幅增加,仅20%-30%的雨水渗入地下,70%-80%的雨水短时形成径流经设施排放,城市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应有的积存、渗透、净化等功能大幅减弱,城市“下雨看海”的问题时有发生,湖泊水体污染严重,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大部分雨水都白白浪费得不到有效利用。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国家作出了建设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重大决策,反思传统城市建设模式,提出了治理城市顽疾的新理念、新要求,为我们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不仅可消除“拉链马路”、“空中蜘蛛网”等问题,还可以改善城市景观,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城镇能力,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建设海绵城市,不仅可以消除“下雨看海”的问题,还可以解决雨水利用和地下水补充等问题。
适应形势主动转变 开启城建新阶段
城市建设不仅要重“面子”,更要重“里子”,今后的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亟需城市建设者转变建设理念。
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根本,就是要坚持系统治理的理念,综合运用多种工程和生态环保技术手段,追求建设效益最大化。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理念,将规划与建设的重心由地上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转移。要根除逢雨必涝、雨停即旱这些顽疾,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转变城市建设治理模式,把城市当做一个生命体来看待,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只有“里子”做好了,城市才真正有“面子”。
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还需要转变投融资方式。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综合管廊建设投资约为每公里8000万至1.2亿元。未来5年,全省还将建设综合管廊950公里、海绵城市380平方公里,将实现投资1500亿元左右。投资仅靠财政资金行不通,只能通过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通过PPP、BT、BOT模式和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还要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
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转变管理体制机制。地下设施建设涉及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涵盖投资、收费、监管的各方面。因此,必须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四统一”管理体制,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部门与部门的关系,建立有偿使用、合理定价的收费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安全应急管理的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机制。通过改革创新,打破体制性障碍,统筹推进。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科学有序推进建设
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表示,此次学习培训,对于提升全省住建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一些新的理念也在125名学员心中扎根。
首先,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
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则要综合考虑雨水滞留、处理和调蓄设施布局,建立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的水系统。要因地制宜,区分平原、丘陵、山地、湖区等地形地貌和雨量分布特点,科学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丰水城市以排水防渍为主,缺水城市则重点考虑储蓄利用雨水。
其次,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国外同类工程往往耗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五年滚动项目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并工程化、具体化,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以及老城区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项目优先等级。
此外,各地在建设中,应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投融资机制等各类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项目支持,加强省级资金统筹。在建设完成后,还要严格实施规划管理,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不予规划和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确保管线入廊。严格运营维护管理,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依法依规对运营企业加强监管,并建立科学高效的考评奖惩制度。
培训班部分学员学习体会
海绵城市是一种理念的转变,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从单部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空间约束向空间约束、自然约束双重约束转变。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城,为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方向,我们要建立长远机制,为城市建设少留或不留遗憾。
——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斐
“天人合一”才是城市发展的最高境界,必须辩证看待城市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山水林田湖”,必须高度重视生态恢复和修复,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把城市建设得更美丽,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
——黄石市副市长 叶战平
城市建设要以人为本,近几十年快速城镇化,政府主导起到了关键作用,但人民群众在其中参与度不高。在今后建设管理中,一定要建立人民群众全程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功能实用就是美,群众认可就是好的理念,认真谋划人民群众未来期盼的项目。
——十堰市副市长 杜海洋
地下综合管廊关系城市发展的长远,要用规划来统筹建设,各部门各负其责。对违法建筑,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不能简单一罚了之。
——荆门市副市长 蒋星华
这次培训学到了真金,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都是先进理念,使我们对城市发展规律有了更高的认识,今后要真抓实干,以先进理念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恩施市市长 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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