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政策 免税政策适用范围
我们知道,现在国家为了实行对外开放,鼓励出口,出台了一系列的免税政策。免税政策涉及的范围很广泛,但是主要是适用于企业出口退税。下面我们主要讲解有关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适用范围。
出口免税的货物,免予征收出口环节销项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具体范围: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其具体范围见附件8。(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具体是指:(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从上面的企业出口免税政策来看,国家对出口的产品还是有一定的制约的。对于做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来说,要真正了解并贯彻实施国家的免税政策。对于那些不是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类的产品,要严格限制出口,一切按国家政策行事。
- 1并购整合中的薪酬考量
- 2遵守税收法定是对程序正义的捍卫
- 3看看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
- 4这是成功的税务筹划吗
- 5无中生有节税法
- 6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各种原因
- 7税务筹划:合理避税,还是偷税
- 8出具审计报告的工作流程
- 9适合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
- 10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 11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 12合理避税的各路招数
- 13进出口企业如何规避汇率风险
- 14什么样的财务软件最好?
- 15从紧货币政策下融资不再难
- 16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目标及模式
- 17十步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
- 18财务软件谁最好?
- 19企业所得税税率按多少缴纳的
- 20禅言、税语、话奥运
- 21六种吃掉利润的黑洞
- 22什么是跟踪审计
- 23我想购买财务软件,哪个比较好?
- 24填报纳税申报表应注意的几种情形
- 25企业税务常识有哪些 中小企业税收知识培训
- 26企业最容易忽略的三个税
- 27公司那些闲钱:从创造财富到管理财富
- 28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
- 29银行贷款审计需要哪些材料
- 30税收法定才有税收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