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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注意四点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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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买卖双方必须对交付的方式自行协商一致,并对彼此达成的协议负责。

  (二)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为有效。

  (三)买方需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卖方权利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到场。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同时到场。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能交易。

发布:2007-04-09 14:0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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