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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按差额缴纳20%个税案例首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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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20天中,北京已有第一批二手房交易缴纳了获利部分20%个税的案例出现。28万元个税由买房者承担。该房屋总面积为127平方米,交易房款为280万元,房主购买时价格为140万元,此次交易获利140万元,所缴纳的个税数额为140万元的20%,也就是28万元。

        3月30日,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发布,其中规定,如不是家庭已购5年、唯一住房的,出售二手房时须按照售价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该规定从3月31日起实施,以网签时间为界。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政策规定,本应由卖房者承担的个税,经过买卖双方协商,最后由买房者承担。这批案例也表示北京已正式开始执行二手房交易差额20%个税的收取。

        国家政策规定,个税缴纳应由卖房者承担,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一般是卖方市场,所以习惯上由买房者承担个税。

        但随着新政的实施,个税缴纳额骤然增加,个税究竟由谁承担,主要还是看供需情况,他说,比如前面所说的案例,因为此套房源在该区域属于抢手房源,买卖者比例约为5:1,所以经过协商,由买房者承担。


发布:2007-04-11 14:3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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