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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购二手房的同时要注意避免发生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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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份二手房市场急买急卖现象明显,导致一些条款或者情况约定不明晰发生交易纠纷。

        近期的房产中介服务消费纠纷主要体现为三类现象:一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严把手续和房源审查关,介绍手续不全或者存在纠纷的房产,导致买方无法正常过户;二是房产中介公司为了招揽业务,多赚佣金,帮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或者提供诸如办假离婚等建议或服务,出现违约或其他纠纷现象;另外还有个别中介擅自抬高房价,赚取差价,或者是未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导致交易失败后出现争议。

        案例:

  “中介明明白白地告诉我说房东是首套房,没想到交了首付款去办过户时发现根本不是首套,一下子就得多掏3万多的税费。”日前,周女士在买一套二手房时遭遇到中介忽悠,导致买卖“卡壳”,想终止交易可又面临违约金。

  省会的张女士委托中介买房子,交了两万元定金后才从房管部门查出房子没有备案。找中介退定金,中介却迟迟不给退。


     石市房管部门和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中介服务时,一定要注意认真查验相关材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加强自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同时,买房人也应加强自身维权意识,要选择正规的、信誉较好的中介服务机构。

        消费者在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前,应当向中介服务机构了解清楚房产的具体情况,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详细情况;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定金的收取及违约事项的约定;买卖双方应分别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详细、具体的书面中介服务合同,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中介服务机构作出的口头承诺等予以明确表述。

  买房人一定要认真核实房产和房主相关信息,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一定要见面,相互了解真实意愿和价格信息,如属委托交易,则必须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无论买房如何着急,一定要仔细阅读房产买卖合同条款,发现违规之处要及时提出,如有特别约定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供补充说明,明确双方责任。

        在缴纳中介服务费时,还应索取有效服务凭证,并加盖中介服务机构公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或反映、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买卖二手房时还应防范假房产证风险,提高房屋登记意识,房管部门每年都能收缴五、六十本假房产证,而这还仅仅是现场来办理过户时查出来的。因此二手房买卖中一定要仔细查验房本,必要时还可直接到房产登记窗口进行查询。

  房管部门还提醒说,二手房买卖双方不能完成一次性付款交易的,有约定过户后再付款的情况,可以先到房管部门做个“预告登记”业务,先把房子预告登记到买房人名下,以此防范一房多卖或者转移、抵押等情况。

  另外,二手房交易中除了看是否已有房产证外,还要查验房产证年限和办证时间;要看房产是否有限制,是否已进行了抵押或法院查封,必要时还应对房产进行查询。

 

发布:2007-04-11 14:3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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