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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忙在新政前购房 小心提防房产诈骗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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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国五条”的出台,导致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火爆,但提醒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提防各种房产诈骗。昨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发布了房产诈骗典型案例,2012年,思明法院共审结涉房产诈骗案6件,涉及被害人7人、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案例:假冒房产代理人骗购房款

        2011年1月11日,黄某伪造了房产买卖协议和委托书等文件,以房产业主王某代理人的名义和小燕签订了《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签订后,小燕向黄某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又交了首付款20万元,之后就和黄某失去了联系。

        小燕报警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房产诈骗得逞的原因主要是:

        一是被害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淡薄,有些受害者仅凭口头了解,或者在未核实房产证、公证书等材料真伪的情况下,就支付购房定金、出借钱款,且有的想要购买的是禁止交易的农村住宅。

        二是房产交易存在瑕疵,有些房产中介在没有核实房源的情况下,就极力促成交易,有的中介则直接虚构房源收取定金后逃匿。

        三是诈骗分子均是利用购房者急于购房、购买低价房的心理,以低房价为诱饵诈骗得手,有的诈骗分子伪造了房产证、公证书等材料,有的则通过一房两买进行诈骗。

        为此,建议广大市民,一定要多了解房产交易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房产交易前至有关部门审核房产真实性。

发布:2007-04-11 14:3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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