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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成为首个出台地方细则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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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国五条”地方细则的省份,细则发布后成为关注焦点。

        广东省“国五条”细则要求:广州、深圳要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保障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如何执行”,广东并未作进一步细化,仅仅是规定,“严格执行”国五条相关规定。此外,广东新政中,对于二套房贷首付和利率是否会提高,以及是否推进房产税试点,并无详细阐明。

        在竞合地产董事长王东看来,广东版“国五条”细则规定太原则,也太平淡。“大部分内容照抄国务院‘国五条’细则,且部分条款之前均已实施。”王东说,作为比较“前卫”的广东来说,第一个推出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的意义在于,及时向中央表态广东会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这一点,对各地方政府来说,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预测,下一步,各地方政府会紧锣密鼓推出地方版细则。但是估计会效仿广东,出台的很可能是较为原则的内容,或者更多重申以前公布的内容。

 

发布:2007-04-11 14:3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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