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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案列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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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也是发展中国家经营BOT模式的成功案例之一。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全长800 km南临新加坡、北靠泰国,其中部分路段为收费道路。由United Engineer公司组建了一个新公司一一普拉斯作为项目发起公司,负责该高速路的筹资、设计、建造与经营。预计项目总成本18亿美元,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资金构成中,900万美元为项目发起公司的股本;18000万美元为该公司的股份资金;其余90%均来自银行贷款。

  该高速公路项目获得了很高的政府担保:政府提供的援助性贷款为23500万美元,约为项目从开始筹资到建造完工总成本的13%.该笔贷款在25年内还清,并在前15年内可延期偿付,其固定年利率为8%;政府给予了普拉斯公司最低营业收入担保,即如果公司在经营的前17年内因交通量下降而出现现金流动困境的话,政府将另外提供资金;马来西亚政府还授予普拉斯公司经营现有的一条高速公路,长309 km公司不须购买该路段,其部分通行费收入用于新建公路;在外汇方面,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担保是:如果汇率的降低幅度超过15%,政府将补足其缺额;最后,政府还提供了利率担保:如果贷款利率上升幅度超过20%,政府将补足其还贷差额。

  马来西亚政府与普拉斯公司签订了固定总价格合同,然后由普拉斯公司与各个分包人分别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在收费方面,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率由政府和普拉斯公司共同确定。日后费率若有提高将与马来西亚的物价指数相联系。

  高速公路的筹资采取了传统的资本结构,包括负债与权益资本。项目发起人从香港、新加坡和伦敦筹集到9亿美元。该项目还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笔2.35亿美元的援助性贷款。为了缓解其现金紧缺,项目发起人向其分包人提出,只以现金支付合同总价的87%,另外13%的部分作为分包人的入股资金,而且这些股份资金只能在工程建设完工后,约7年后才能进行转让。这一措施将权益资金的风险有效地转移给了项目分包人。

发布:2007-04-14 14:3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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