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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20日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文件摘要 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20日交费时间:暂无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准 考 证:暂无确认时间:暂无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17日

  苏州市关于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备案的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

  根据苏建人[2015]26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
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
经纪人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1、考试管理模式。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考试作答方式。《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报考人员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1、考试管理模式。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考试作答方式。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考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可携带纸质资料)

  三、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缺一不可。

  (一)网上申报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由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www.jschr.gov.cn)首页左侧点击“网上报名”进入。

  2、报考人员《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于网上报名系统填完有关信息后即自动生成并可打印。

  (二)纸质材料申报

  1、首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的证明材料(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照片贴于报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申请免试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包含证书照片、姓名、注册号、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

  2、续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往年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照片贴于报名表右下角,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

  4、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署《诚信协议》,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

  五、收费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

  1、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2、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3、教材费:每套230元(据悉今年的教材与去年相比基本未变。不拆零出售)

  4、培训费:每人每科170元。

  (二)房地产经纪人

  1、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2、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3、教材费:每套175元(据悉今年的教材与去年相比变动较大。不拆零出售)

  4、培训费:每人每科130元。

  六、组织报名、时间、地点

  (一)组织报名

  1、网上申报

  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20日自行填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有关网报系统的填报事宜可电话咨询:65127911。

  2、纸质材料申报

  (1)各市和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备案的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将本机构的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的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2)苏州市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备案的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将本机构的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统一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报名手续。

  (3)汇总表(附件2或附件3)应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二)纸质材料的申报时间

  1、各市和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安排纸质材料的申报时间。并将各自辖区内的报考人员的纸质报考材料汇总后上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5日。

  2、苏州市区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备案的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的报考人员的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5日。

  (三)纸质材料的申报地点

  1、各市和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安排报名地址。

  2、苏州市区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备案的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的报名地点为: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二楼房地产估价专业委员会(电话:65127911)

  附件1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有关问题的解释

  附件2、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报考人员汇总表

  附件3、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报考人员汇总表

  附件4、考试报名系统功能说明(考生使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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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06 12:3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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