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11日
淮南市人事局文件
淮人办发[2009]40号
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淮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答题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均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其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1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取得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中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才能取得资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
根据《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报考2009 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房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09年6月2日至1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考生携带报名材料,根据市人事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7)报考费。
届时,市人事、建设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资审与缴费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时 间:2009年6月25日
地 点:淮南市政务中心一楼西厅人事局窗口
咨询电话:6655119、6664033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13日至16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839号、计价格[2002]2546号和皖价费函[2008]158号文件规定,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按每科60 元收取,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按每科109元收取。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房地产估价案件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它考生交换使用。
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09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请凤台县、各区、各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为帮助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2009年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聘请国内权威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专家,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09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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