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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经典例题解析(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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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计价货币是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精确到元。  ( )

  2.拆迁估价实务中,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 )

  3.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9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

  4.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

  5.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强制拆迁来解决。  ( )

  7.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公安机关先予执行。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

  8.拆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 )

  9.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实行“二裁终局制”。  ( )

  10.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

  答案:1. √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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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08 11:1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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