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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估制度与政策要点: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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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管理规定》对房地产转让的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理由。予以受理的,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权属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变更,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和申请转移、变更登记,然后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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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0 11:0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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