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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业务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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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业务来源渠道:

  从事房地产估价,首先要有房地产估价业务。房地产估价业务来源可归纳为“被动接受”和“主动争取”两大渠道。

  (一)被动接受

  被动接受是坐等估价需求者找上门来要求为其提供估价服务。估价需求者可能是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他单位,也可能是个人;可能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也可能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外的债权人、投资者、受让人等。

  (二)主动争取

  主动争取是走出去力争为估价需求者提供估价服务,如积极向潜在的估价需求者宣传估价的必要性和作用,将其潜在的估价需要变为现实的估价需求;密切关注商业银行、房屋征收部门、人民法院等发布的遴选人围估价机构、估价项目招标、委托评估等信息,积极申请加入入围估价机构名单,参加估价项目投标,报名参加委托评估等。这在估价机构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通常是估价业务的主要来源。但需要指出的是,争取估价业务应通过提高估价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估价机构的知名度和品牌,作恰当的宣传等方式进行,而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迎合委托人的高估或低估要求(如向委托人暗示甚至承诺可以评估出其期望的价值等),给予回扣或利诱(如房屋征收估价中采用被征收人投票方式选定估价机构的,为获得被征收人的投票,向被征收人发送礼品等),恶意低收费,进行虚假宣传,贬低其他估价机构或估价师等。另外,如前所述,估价需求者不一定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因此在争取估价业务时可拓宽思路。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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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0 11:4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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