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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折现法与传统方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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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折现法与传统方法的区别:

  现金流量折现法与传统方法主要有下列3大区别:

  (1)对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的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销售税费等的测算,在传统方法中主要是根据估价时点(通常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作出的,即它们基本上是静止在估价时点的金额。而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是模拟房地产开发过程,预测它们未来发生的时间以及在未来发生时的金额,即要进行现金流量预测。

  (2)传统方法不考虑各项收入、支出发生的时间不同,即不是将它们折算到同一时间上,而是直接相加减,但要计算投资利息,计息期通常到开发完成之时,即既不考虑预售,也不考虑延迟销售;而现金流量折现法要考虑各项收入、支出发生的时间不同,即首先要把它们折算到同一时间上(直接或最终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然后再相加减。

  (3)在传统方法中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都单独显现出来,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这两项都不显现出来,而是隐含在折现过程中。因此,现金流量折现法要求折现率既包含安全收益部分(通常的利率),又包含风险收益部分(利润率)。之所以这样处理,是为了与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的现金流量分析的口径一致,便于比较。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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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0 11:44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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