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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可比实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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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可比实例的要求:

  (一)选取可比买例的数量要求

  从理论上讲,只要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了“适当”的处理,通过一个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就可以得出估价对象的价值。但在实际估价中,因信息不完全等,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处理不可能做到完全“适当”。因此,为了减小估价误差,增加估价的可信度,要求选取多个可比实例,并且从理论上讲,选取的可比实例越多越好。但如果要求选取的可比实例过多,一是可能由于交易实例的数量有限而难以做到,二是会造成后续处理的工作量很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选取可比实例主要在于精而不在于多,一般选取3个至l0个可比实例即可。

  (二)选取可比实例的质量要求

  可比实例选得是否合适,直接关系到市场法测算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应特别慎重。

  (三)选取可比实例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在选取可比实例时,估价对象为房地的,应选取类似房地的交易实例;估价对象为土地的,一般应选取类似土地的交易实例;估价对象为建筑物的,一般应选取类似建筑物的交易实例(中国目前没有单独建筑物的交易实例)。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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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0 11:4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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