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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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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征收范围:

  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包括:以房屋抵债、以房产作投资入股)、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价交换的不纳税)。其中也包括以获奖方式获得的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的。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征税。对拆迁重新购房的,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免征,超过部分征收。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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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0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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