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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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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所有制指的是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具体规定如下:

  ①城市市区的土地。

  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③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⑥因国家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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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0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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