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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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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老师:这里提到“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而P11页第二行,未提到有处分权,他们区别是什么?谢谢!

【回答】学员sdfhjk,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作为限制物权,是物权法的规定。处分权仅限于土地所有权的处置。这里的处分权,应理解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国有土地租赁。二、有些参考书,对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这里的处分权,应理解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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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0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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