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房地产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房屋征收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提问】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句话是否正确?教材40页例题4中C选项中,认为这话是正确的。但是征收不是具有强制性吗?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征收决定,即使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用。只是在征收补偿的时候,如果对补偿等问题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是这样吗?但是教材中还有一句话:对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这不是相互矛盾吗?这句话到底是否正确呢?

【回答】学员dachi,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征收具有强制性,但不能否认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比如征收的房屋,属于文物之类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就不单单是补偿问题了。对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里指的是征收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责任编辑:Amanda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1 10:1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