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房地产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复习要点:基准地价标准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提问】1.确定估价对象0所在宗地的基准地价,宗地首层楼面地价=(路线价加价*标准深度内面积+网格点基准地价*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计算楼面地价时应该除以总建筑面积而此题为什么除以总用地面积呢?2.通过基准地价修正后不就是土地重购价吗?为什么还要在此基础上再用成本法测算土地现值?3.用成本法测算估价对象建筑物重置成新价值中,是否只要计算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在计算建设成本时都不需要计算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

【回答】学员fass,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这要根据当地的基准地价标准和内涵来定,有兴趣可以上网搜一下《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在这里的基准地价内涵是楼面地价是(依据:(2)确定估价对象0所在宗地的基准地价经查国土房管局公布的《网格点基准地价图》,估价对象商业网格点基准地价为458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路线价加价为1341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土地现值就是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前面求出的是土地取得费而不是土地重新购建价,3、用成本法测算估价对象1建筑物重置成新价值时,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已全部含在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之中了,不能再重复计算,注意这一点!建议你重新详读理论教材成本法中关于这一部分内容。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Amanda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1 10:1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