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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复习要点:价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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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老师您好,在第16讲中,用市场法和成本法两种估计方法测算估计对象基准户房地产价格,我感觉这两种方法测算出的价格内涵不一样,用市场法测算出的基准户的比准价格实际上是该基准户的现值,因为它进行了成新度的修正,计算出的价格并不是该基准户在全新状况下的价格;而成本法测算出的价值没有扣除折旧,为全新状态下的价格,所以两种方法测算出的估价结果取算术平均不妥,您说我理解的对不对?

【回答】学员sara,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好,你的理解正确,在前面市场法计算时不应考虑新旧程度调整。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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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1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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