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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复习要点:造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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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造地费(耕地开垦费)使用哪个依据?

【回答】<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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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1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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