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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复习要点:收益法中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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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在运用收益法的计算,指错中,往往有这样的错误,像“没有说明净收益是预测值或没有对净收益进行预期期望调整”这条和收益法公式中“没有说明运用净收益不变有限年期公式的理由或没有对未来净收益进行变化趋势分析”这两条是不是一个错误,是不是在指错题中说明了前者后面的这条就不要再说了,或是说明了后者前面的那条就不用指出了!

  【回答】你好,这一点多次讲过的呀,是两个不同的意思,不能互相替代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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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1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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