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房地产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复习重点:损害赔偿的问题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提问】

  净收益不变收益年期减少型

  比如本身可以收益40年,现在变成30年,用两个公式想减后得到少收益的10年的价值,我想问这个10年的价值要不要折现呢?教材中给的公式没有折现。

  【回答】

  学员bowenyang,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价值损失额=正常收益年限的房子年收益额的折现值-年限减少的房子的年收益额的折现值

  比如说本身40年,那么先算出40年的价值,现在变成30年,那么算出30年的价值

  两者相减,得到价值损失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淘淘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1 10:2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