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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是质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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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质权是就质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回答】学员2015chengwei4shi,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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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0:3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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