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房地产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房地产行业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拍卖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5.房地产拍卖

  5.1 房地产拍卖及特征

  5.2 房地产拍卖的条件

  5.3 房地产拍卖的程序

  5.4 房地产拍卖的注意事项

  5.1 房地产拍卖及特征

  概念

  特征

  房地产拍卖数量多、价值高

  房地产拍卖法律性强

  拍卖结束后续工作多

  房地产拍卖业务的主要来源

  抵债

  抵押

  政府部门委托

  法人委托

  自然人委托

  5.2 房地产拍卖的条件

  标的应具备的条件

  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不得拍卖

  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符合国家可转让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只理出让手续,或上缴土地收益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拍卖应符合法律法规的买卖或转让条件

  下列划拨用地不可拍卖

  抵押房地产拍卖前应先获得抵押权人同意

  竞买人的条件

  中国境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国家允许范围内,竞买人可以是境外自然人或法人

  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

  居住房屋的竞买人中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

  非居住房屋竞买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超过此条件的,应当办理集体所有土地征用手续

  5.3 房地产拍卖的程序

  接受拍卖委托

  拍卖房地产标的调查与确认

  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房地产估价及拍卖保留价确定

  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

  现场拍卖阶段

  产权过户

  【2006年真题】

  房地产拍卖成交后,无需拍卖人的协助就可办理过户手续。 ( )

  【答案】×

  5.4 房地产拍卖的注意事项

  不同权属状况拍卖标的的审查与前期处理

  房地产拍卖的价格评估

  房地产拍卖登记及相关费用、税费

  在建工程拍卖应注意事项

  建成在售房增拍卖应注意事项

  破产企业房地产拍卖应注意事项

  有瑕疵房地产拍卖的操作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3 09:5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