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房地产行业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房地产行业

2015房地产估价师讲义案例与分析要点:成本法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在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格各组成部分费用项目明确、账目清楚时适宜采用的一种方法。《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土地取得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征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地价款;三是有关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和税金。征用耕地和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金额,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以及有关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和税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四)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以该区域或级别的基准地价为依据,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后估算土地价值的方法。该方法的关键是确定土地的基准地价。土地的基准地价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土地价值区段,然后调查测算出各区段在估价时点的平均价值水平。基准地价修正法的估价过程为:利用政府已经确定公布的基准地价,依据替代原理,通过对交易日期、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包括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剩余年限等)的比较修正,由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出让土地价格。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3 10:0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