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积极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 助广大职工圆安居梦
7月初,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意见》,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全面深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郭俊宏,就《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记者:此次新出台的《意见》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有什么规定?
郭俊宏:租赁住房大多是住房困难职工,也是我们住房公积金保障的重点对象,因此《意见》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的很宽。具体讲,就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经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证明属实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支付房租不足时,经公积金所有者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说明的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租赁商品房,需提供缴存地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对于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租住商品房的,结合渭南房租水平,每户年提取总额不超过6000元。
记者: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
郭俊宏:《意见》规定:职工、配偶及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对于重大疾病的认定,200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记者:如果职工买房,可以提取配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吗?《意见》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规定?
郭俊宏:《意见》施行后,缴存职工及配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经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同意,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简单地说,就是父母买房,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但前提是要经公积金所有者同意。
记者:以前的规定是职工买房一年之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新出台的《意见》对此有没有突破?
郭俊宏:有突破。以前的规定是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内,职工可一次性办理提取手续。新的规定是:对于未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延长自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年内,一次性办理提取手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每年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额。再就是,不管是互提也好,放宽到五年提取也好,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的是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限于自住住房,对于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不在政策支持范围。
记者:前面说的都是公积金提取,但是职工可能更关心的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优势?
郭俊宏:在许多场合和宣传中,我都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相比,有“手续简、速度快,利率低,不收费”四个方面优势。具体讲,一是比商业银行贷款手续简单。楼盘备案以后,借款人只需要提供个人资料,抵押担保也比商业银行更灵活,可以采用公积金联保等形式。二是办理贷款快捷方便。职工在县市区就可以直接办理贷款审批、合同签订、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办理比商业银行更快捷方便。三是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就拿现行的贷款利率来说,5年以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年利率为5.4%,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职工贷款50万元、30年,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贷款少支付利息20.25万元,对职工来说可以节省一大笔利息支出。四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就连贷款资料册,我们都是免费发放,并且不用办理贷款的保险和公证。此外《意见》还规定,缴存职工在没有其他贷款的情况下,装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按照试行的《装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记者:如果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钱,贷多长时间,需要缴多少首付才能贷款?《意见》在这些方面和以前的规定比较有什么变化?
郭俊宏:《意见》提高了贷款最高额度,延长了贷款期限,降低了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放得更宽。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这是我们不到一年时间两次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最长期限也由20年调整为30年。在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方面,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二套普通自住住房90平方米以下按20%首付,90平方米以上按30%首付。按照目前渭南的房价水平,最高额度、贷款期限和首付比例完全能够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当然具体能贷多少还与所购买的房屋面积、房价及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工资水平等有关系。另外,2012年,我市就出台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全面实施“商转公”贷款。欢迎职工使用“商转公”贷款,以减轻购房负担。
记者: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渭南买房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郭俊宏: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关注的热点。2014年,我市就出台了《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试行)》。这次,《意见》明确,省内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渭南市辖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渭南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实现在全省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具体按试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记者: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强,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意见》在加大公积金使用的同时,对确保公积金安全有哪些要求?
郭俊宏:的确,住房公积金是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资金,保障公积金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坚决不能因为加大公积金使用就忽视公积金安全。为此《意见》中提出:要始终把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放在首位,完善内控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贷款和提取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程序符合规定要求,对于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加强公积金风险防控,杜绝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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