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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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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具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具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所谓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是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活动中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从严监管的办法。《办法》明确,“黑名单”管理实行分级分类负责和项目属地监管的原则。鼓励新闻媒体、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监督“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发现有违反“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况,有权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依据《办法》,存在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严重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其中,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2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谎报或故意迟报质量安全事故等7种情形。严重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拖欠劳务工资,造成集访或极端讨薪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等10种情形。《办法》还就企业和从业人员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信息公布的时限和实行“黑名单”管理的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公示和更新“黑名单”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对不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发布:2007-11-12 14:3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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