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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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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对2014年度14个地、州、市个贷率和结余资金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对2014年度14个地、州、市个贷率和结余资金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就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民生工程作出了安排部署。同时,新疆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提高了贷款额度、放宽了贷款条件、扩大了提取范围、简化了办理手续。随着新政在各地的逐步落地,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促进经济、改善民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提高贷款额度 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新疆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商品房价格、人均住房面积和资金使用率等情况,合理提高贷款额度,加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除保持全疆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的克拉玛依和个贷率高于85%的昌吉、伊犁外,其他个贷率低于85%的11个地、州、市均已完成贷款额度调整,贷款额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疆各地基本实现了缴存职工在当地购买普通自住房,支付20%首付款后,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解决剩余80%房款,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方面较好地满足了“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放宽贷款条件 扩大政策普惠面

新疆进一步放宽首付款比例政策,职工首次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或首次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可按首套住房政策办理。这使申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职工也可享受到首套住房政策在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的优惠,降低了职工改善性购房成本。

同时,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即使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

为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政策红利,新疆各地纷纷延长贷款申请时限及贷款最长期限。乌鲁木齐、阿勒泰、巴州、和田、博州、塔城、伊犁、昌吉、博州等地将贷款最长期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

为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利息负担,降低还款成本,新疆大力推进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40万元20年期贷款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10万余元。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哈密、和田、吐鲁番、伊犁等地均已开展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乌鲁木齐自2015年4月22日正式恢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仅10个工作日就累计办理超过280笔。

新疆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已全部或部分下放了贷款审批权限,贷款的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均由各管理部(网点)自行完成,既减少了贷款审批从县级管理部到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送审等候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也规范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限。

放宽提取范围 便民提取暖人心

新疆推进提取支付房租业务。无房职工可以凭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规定额度内的住房租金,减轻了无房户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现金压力。还允许低收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降低了困难职工的生活压力。

明确政策“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得到落实,与2012年以来大力推行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划扣还款业务联合发力,既减轻了支付首付款的前期资金压力,也减轻了按月还款的资金压力。

取消中间费用 降低办理成本

新疆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的政策,全面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险、公证、机构强制担保和新房评估手续,取消相关中间费用,节省个人办理中间费用近千元,降低了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本。同时,如住房公积金中心因贷款资金不足,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要,职工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息差额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明确规定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各类业务表格、合同、对账单及票据等均为免费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实现全程“零收费”。

优化办理流程 便捷为民服务

新疆各地、州、市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为出发点,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简化了办理手续,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服务效率。各地积极推进建立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应用等多种查询平台,畅通了职工查询渠道。阿勒泰、博州、喀什、和田等地结合新疆“访民情、惠民意、聚民心” 驻村活动和维稳情况,为驻村干部和公安干警等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开通休息日办理业务绿色通道,随时预约随时办理业务,让他们能够安心在基层开展驻村和维稳工作,得到广大职工称赞。

据了解,为确保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能够真正落地,新疆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州、市资金使用情况,并将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资金使用率一直偏低,群众反映贷款难、支取难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将在全疆通报,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约谈。

发布:2007-11-12 14:34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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