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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旧楼装电梯 六层电梯每台最高可获补贴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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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心城区(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及高新区)建成投入使用5年以上、4层及4层以上没装电梯的住宅楼,如果你家的房子是这种类型,如果你同单元的邻居愿意,那就可以申请增设电 中心城区(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及高新区)建成投入使用5年以上、4层及4层以上没装电梯的住宅楼,如果你家的房子是这种类型,如果你同单元的邻居愿意,那就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6月19日,市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联合制定的《自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这也意味着,备受市民关注的老住宅楼如何增设电梯终于有规可循,《实施意见》明确,以电梯停靠六个楼层为基准,每台最高可获财政补贴20万,增设电梯后,将彻底解决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上下楼难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需要提醒广大业主的是,今年的试点补贴最多,以后或将下降。

那么到底哪些住宅楼属于增设电梯范围,业主怎么申请,要出多少钱?本报邀请了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则为你作详细解答。

这些住宅可装电梯

使用5年以上 4层及以上的住宅楼

全市中心城区(含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5年以上的4层及4层以上的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属于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对于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则不适用。”该负责人表示。

业主自己说了算

同梯号(幢)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才行

《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经该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本梯号(幢)房屋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方可进行。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程,还需要对建筑本身、消防分区、采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评估,基于此,《实施意见》明确,增设电梯须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安全疏散及防盗安全等要求,增设电梯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如增设电梯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费用问题这么办

财政补贴+业主资金筹集 业主要达成书面协议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老小区加装电梯,小区住户的热情高参与度很高,而成与不成的关键就是费用问题 ,“说白了就是每家每户怎么摊钱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现在据《实施意见》也就有规可循了。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的试点采取“财政补贴+业主资金筹集”的模式,其中,业主资金筹集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是经专有部分所有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个人账户资金总额的50%;三是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护、养护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增设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接受监督。

今年补贴有点高

六层电梯每台最高可获财政补贴20万

最令人兴奋的消息来了,此次我市对于增设电梯的补贴标准可以说是相当诱人,特别是今年的补贴标准那是相当的高,但是越往后补贴标准就在下降了,你可要看仔细了:

一、以电梯停靠六个楼层为基准,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已开工的增设电梯项目,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财政补贴20万元(原住宅建筑物已预留电梯井的,财政补贴10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二、以电梯停靠六个楼层为基准,在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已开工的增设电梯项目,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财政补贴10万元(原住宅建筑物已预留电梯井的,财政补贴5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

三、以后年度视资金情况补贴标准另行规定。

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补贴

根据《实施意见》,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根据增设电梯审批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市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申请补贴。

此外,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补偿费用在筹集资金中支出。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住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还对增设电梯的管理及维护作了明确规定。电梯共有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受托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增设电梯流程

业主、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均可作为实施主体

《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既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设计施工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上述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

实施主体确定后,可按照如下流程来组织实施增设电梯:

1、实施主体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初步设计,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等内容)

2、就初步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期十五天,公示内容包括该梯号(幢)房屋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增设电梯的证明材料、增设电梯方案等。同时,应当请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对其公示情况进行见证,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可由业主间自行协商或在有关单位的调解下处理异议。

3、初步方案经业主充分协商后,原住宅建筑物未预留电梯井的,实施主体应当向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由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要求审定增设电梯方案。如消防等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等,相关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

4、实施主体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划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由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增设电梯工程施工图专业技术指导审核意见书。

5、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实施主体可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涉及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须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涉及避雷设置安装及服务的应向气象部门申请。

6、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增设电梯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许可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档案。

发布:2007-11-12 14:3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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