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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购房者如何规避公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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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当我们拿到房时,测量一下套内面积,或许会少出不少的面积,那这些少的面积去哪了?或许加在了公摊面积上。计算公摊面积看似很简单,其实,购房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对于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对于这么专业的术语可能连售楼人员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检验不了它的真实性。所以自己购买的房子到底要公摊多少都是以发展商说了算。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发展商信息获得不对等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因此,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不断。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如何避免这些公摊风险呢?

    公摊到底摊了什么?

    据了解,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应该说,公摊面积既然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了,所有权当然属于所有业主。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发展商总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积已经用于公摊,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哪些公用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哪些是发展商的,就更无从讲到所有权和使用权了。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摊面积的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如何避免公摊风险?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一、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三、合同里约定公摊范围

    律师建议,考虑到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范围区间,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务必弄清以下内容:设计的套内面积是多少?公共设施有些什么?共有建筑面积有多大?最好将这些数据写在购房合同中,合同中没有的,可以通过与销售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收房时面积发生变化,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合同中对面积变化没有约定。开发商交房时,房子总建筑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可以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误差超过3%,多出的面积由开发商无偿赠送,少的面积,由开发商负责赔偿,业主同时可以选择退房。

    第二种是根据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如果选择这种方式,到交房时,误差超过3%,都由买房人承担。

    有鉴于此,第一种合同方式对购房者较为有利,购房者最好选择第一种。

发布:2007-04-10 16:10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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