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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三亚二手房实行网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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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方便存量房交易登记,2011年6月20日三亚开始试运行的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于9月20日起正式实行,即自20日起存量房一律实行网上交易,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这是记者从三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的。

  房产经纪须办理网上注册

  为保证20日三亚二手房顺利实行网上交易,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于9月15日之前,必须办理网上注册(已办理网上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可不再办理),方可进入三亚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登记备案。

  9月19日9:30,三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三亚房地产交易管理所6楼会议室举办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操作培训,已办理网上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须让具体操作人员前来参加培训。

  二手房网上交易程序

  记者从三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二手房网上交易程序为:

  一、卖方委托经纪机构(中介机构)出售房屋挂牌程序:房屋权利人或者代理人(以下简称卖方)在卖房时,必须向经纪机构提供房屋产权信息、产权人信息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卖方同时也可选择任意一家或多家经纪机构进行委托挂牌出售房屋,并签订《存量房经纪合同》。合同签订后,房屋进入挂牌阶段,一旦有人摘牌,即可成交。成交后买卖双方到受托出售房屋的经纪机构进行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二、买方摘牌程序:买方须提供本人真实资料到任意一家经纪机构购买已挂牌房屋(即为摘牌)。摘牌后,买卖双方须至受托出售房屋的经纪机构进行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自行达成买卖协议也须网签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从未委托经纪机构挂牌的,可到三亚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网签受理处进行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到任意一家中介机构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若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买卖协议,并在某经纪机构有挂牌的,须撤销其挂牌信息,方可到三亚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网签受理处进行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发布:2007-07-06 10:2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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