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需要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需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简称出让金等费用)的行为。目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在这些方式中,都需要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估价,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确定各种出让底价(一般是出让人可接受的最低价)提供参考依据,或者为欲取得土地者确定各种出价(一般是欲取得土地者可承受的最高价)提供参考依据。例如,在招标出让中,出让人需要确定招标底价,投标人需要确定投标报价。在拍卖出让中,出让人需要确定拍卖底价(保留价),竞买人需要确定自己的最高出价(最高应价或最高报价)。在挂牌出让中,出让人需要确定挂牌底价,竞买人需要确定自己的最高报价。在协议出让中,出让人需要提出出让价格、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土地使用者需要确定自己的最高出价。此外,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土地有使用意向、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出让人需要认定其承诺的土地价格是否可以接受。

责任编辑:芊墨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0 12:02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