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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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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十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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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要不要交房产税

  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售出前房发商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征收

  10.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政策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害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等的场所

  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

  自用的地下建筑

  工业用途房产,按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房产税=房屋原价×(50%~60%)×[1-(10%~30%)]×1.2%

  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房产税=房屋原价×(70%~80%)×[1-(10%~30%)]×1.2%

  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出租的地下建筑

  按出租地上房屋建筑有关规定计征房产税

  1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权比例分别纳税

  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农村不征收)

  13.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由省级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

  1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标准-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每年每平方米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大城市 1.5-30元

  中等城市1.2-24元

  小城市0.9-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确定

  调整

  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税额,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税额,但必须报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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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11 11:3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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