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房地产OA系统 > 相关系统 > 商业地产管理系统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重难点(12)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二、责任保险——以民事损失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分散责任风险的有效手段。

  1、产品责任险:房屋在使用中因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五种情况除外。

  2、职业责任险:各种专业人员因疏忽、过失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承保方式:

  A.以索赔为基础:不论是否在保险期限均可索赔。

  B.以事故发生为基础:只在保险期限内。

  三、信用保证保险

  1、信用保险: 买方信用保险:买房人的信用

  住宅抵押贷款保险:

  保险金额通常按抵押房产实际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

  2、保证保险:

  ⑴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保险:

  A.投标保证保险:中标人不签合同,使招标人选其次或再次招标的损失;保护甲方的利益——工程所有人的利益

  B.预付款保证保险:由承包人拿到预付款跑了造成的损失;

  C.履约合同保证保险:承包人没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造成的损失;

  D.维修保证保险:承包人不按合同维修而造成的损失。

  ⑵贷款保证保险:与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捆绑销售。

  四、人身保险

  1、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现场的人员;期限一年或根据项目时间定;保费按总人数和总造价和总面积计算;一次缴清。

  2、安居定期保险:贷款购房者为被保险人;以其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定期寿险。

  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保险金额=贷款本金 逐年减少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火爆热招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教材变化 >>

  ·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课程开通

发布:2007-07-11 11:4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相关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