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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理避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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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许多购房者都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一是因为房价越来越高,而来是因为二手房买了就可以住,省去了房租;但是二手房交易须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致使交易成本大大加重。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房地产中介还是从中找到了可钻的空子,各种避税高招也悄然诞生了。
  
  1、有意压低交易价格
  
  有不少人为了少交税而常常采取瞒报、虚报价格的方式。
  
  风险: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二手房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2、假赠予方式
  
  为躲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一些购买未满5年的二手房以“赠与”的方式悄然变相交易。如果按照赠与形式,就不涉及到“营业额”的问题,所需付的费用为公证费以及契税。
  
  风险:买卖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益,但由于该交易实际上是二手房买卖,一旦双方发生了利益纠纷,将最后给消费者带来损失。例如,甲受外债压力将房子抵押出去,而此时他又将房子以赠与的形式卖给乙,并收了房款,这样一来乙的利益就受到了严重侵害。即使这种纠纷闹到了法院,法院也很难判定裁决。
  
  3、找开发商改底单
  
  交易时,找开发商将底单上的原购房人改为现在的购房人。
  
  风险:合同效力将失去。改了底单就等于改了原来的购房合同,重新签了一个新合同。原来合同的有效性将失去,而新合同也成了瑕疵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都将面临权益无法保证的问题。
  
  4、假租赁真交易
  
  为避缴营业税,“以租待售”是一些购买未满5年的二手房售房者采用的避税方式。
  
  风险:房价变化,一方毁约,另一方吃亏。一旦房价在租期大涨,房主因此毁约不再向租房者出售该房屋,准备先租后买该房的买主在租了相当长时间后利益将受到损失。反之亦然。
  
  5、不过户先公证
  
  购买住房未满5年转手交易时,房产证先不过户,但进行公证;待满5年时再过户。
  
  风险:公证效力受质疑。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根据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到质疑。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合理避税方法,二手房交易避税听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暗藏着巨大的风险,稍不留神,二手房买卖双方就可能落个“占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因此,房产中介管理系统提醒广大购房者二手房买卖还是应该通过正常程序,否则很容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发布:2007-04-10 14:2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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