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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需谨慎方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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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三年的房子,却被通知缴纳十多年前的采暖费?

         买了3年的房子,连续交了3年采暖费都没问题,可今年王先生再去交费时,却被供热公司追缴10多年前的陈欠采暖费,这让他感觉非常“冤”:“如果这房子有陈欠,这3年供热公司是否应该告知我?另外,我的房子3年前过的户,10多年前的采暖费凭啥让我交?”对此,供热公司的解释是:王先生买房时没去供热公司查清陈欠,所以才造成今天的麻烦;此外,他也没和原房主变更供热合同,供热公司只能向他追缴陈欠采暖费。

  郁闷:交费时被追缴欠费

  2009年10月,王先生在和平区天津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是位老太太。“当时她告诉我水电、煤气、采暖费啥都不欠,还把上一年的采暖费收据给了我。”就这样,王先生放心地将房屋过了户。随后,他也很顺利地交纳了当年的采暖费,一直交了3年,都没什么问题。可就在昨天,他去交纳今年的采暖费时,麻烦来了。

  “我房子归沈阳第三供热公司供暖,昨天交费时收费员说,我的房子从1999年至2001年的采暖费没交,让我把这3年的陈欠交了,一共2800多元,否则不能交今年的采暖费。”王先生一下子蒙了:“我房子买了3年,供热公司从来没告诉我之前有欠费,现在冒出来10多年前的陈欠让我交,这合理吗?”可收费员告诉他,他买房子时没进行供热合同变更,所以他只能找原房主协商。

  王先生试图找原房主时得知,卖他房子的老太太竟已过世了。老人的亲属说,老人在2001年之前好像是由单位给交的采暖费,但后来单位破产了。

  “不交陈欠采暖费,今年我就没法供暖,可要交的话,又不是我欠的,我实在不甘心。”昨天,不知如何是好的王先生如是说。

  提醒:买房别忘变更供热合同

  现在很多人购买二手房没有到供热公司查清欠费和变更供热合同,如果房子真有陈欠问题,新房主很可能像王先生一样,产生麻烦。“采暖费和水、电、煤气费不一样,有上一年的供热收据不代表一定没有欠费,所以买房前一定要到供热公司查询,房子每一年的缴费记录供热公司都有保存。”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买房时需仔细谨慎。

发布:2007-07-06 09:5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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