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系统免费版
1. 供应商档案
(1) 新建供应商档案
-----供应商分类:供应链设置---往来单位分类---供应商
-----国家地区:人力资源---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国家地区
-----交货方式:销售管理---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交货方式
-----运送方式:销售管理---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运送方式
-----所在区域:客户管理---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所在区域
-----结算方式:客户管理---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结算方式
-----币种:财务管理—初始设置—币种类别设置
(2)供应商档案列表
(3)新建供应商联系人
(4)供应商联系人列表
(5)新建供应商物品推荐
(6)供应商物品推荐列表
2. 供应商联络
(1)新建供应商联络
(2) 供应商联络列表
(3) 供应商联络延期告警
币种与汇率处理说明
当源单类型不是无来源时,处理逻辑如下:
1、如果输入了供应商,则只能选择该供应商对应的源单。
2、如果输入了币种,则只能选择对应币种的源单。
3、只能选择同一个供应商、同一个币种、同一个汇率的源单。
3采购申请
(1)新建采购申请单:
----源单类型:无来源、销售订单(销售管理—销售订单)、物料需求计划(生产管理—物料需求计划)
----申请人、申请部门(与人力资源模块关联)
----采购申请明细来源:申请原因(供应链设置---基本设置---原因设置—采购原因)
一个采购申请允许关联多个源单(销售订单或物料需求计划),可以从多个源单中选择多个明细,也可以不关联源单,而直接录入采购申请所需的物品明细
(2)采购申请单列表
功能:查询、修改、删除、导出excel、打印。进入修改页面应提供功能:保存、从源单添加明细、明细汇总、提交审批、审批、确认、结单、取消结单、返回、打印。
(1)采购需求列表:生产管理---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列表---生成采购需求
4 采购计划
(1)新建采购计划单
----采购计划来源明细:一个采购计划允许关联多个采购申请,可以从不同的采购申请单中选择采购明细,自动从采购申请单中带入明细内容
----也可以不关联采购申请单,而直接录入采购计划来源明细
(2)采购计划单列表
5 采购询价
(1)新建采购询价单:
(2)采购询价单列表
6. 采购合同
(1)新建采购合同
----支付方式:客户管理---基本设置---分类属性设置---支付方式
----申请原因:供应链设置---基本设置---原因设置—采购原因
处理说明:
1、部门、采购员:两者之间可以没有关联关系,采购员可以不是选择的部门下的人员,支持跨部门。
2、源单类型:可以是无来源、采购询价单、采购计划,一个采购询价单只能有一个源单类型,但可以关联多个单据,如选择源单类型为采购询价单时,可以关联多个采购询价单。
3、选择源单据时,自动带出关联单据的基本信息:供应商、采购类别、采购员、部门(选择)、交货方式、运送方式、结算方式、是否为增值税,带出的信息可修改。
4、采购合同明细:可以从采购计划或采购询价单中关联选出,可以关联多个单据中的部分或全部明细,其中:物品编号、物品名称、规格、需求(计划)数量、单位、需求(计划)日期、申请原因由关联明细自动带出,源单编号为对应单据的编号,源单序号为对应单据中明细的序号。
(1)单价、含税价、税率从源单明细自动关联带出,可以修改。(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明细时则在选择物品时自动从物品表带出)
(2)金额、税额、含税金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金额=数量*单价,税额=金额 *税率,含税金额=数量*含税单价。
5、也可以直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物品。
6、合计信息:采购数量合计、含税金额合计、金额合计、税额合计为明细中的数量、含税金额、金额、税额的合计。整单折扣%为手工输入,折扣金额=含税金额合计*(1-整单折扣),折后含税金额合计=含税金额合计*折扣。
7、合同可以仅仅是一个框架协议,也就是说可以没有物品明细。
8、如果源单为采购计划,则单据确认时应回写更新采购计划中的已订购数量
(2)采购合同列表
----单据状态为执行且已经被其他单据调用了的单据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可能调用采购合同的模块有:采购订单
7. 采购订单
(1)新建采购订单
处理说明:
1、部门、采购员:两者之间可以没有关联关系,采购员可以不是选择的部门下的人员,支持跨部门。
2、源单类型:可以是无来源、采购申请、采购询价单、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一个采购订单只能有一个源单类型,但可以关联对应同一个供应商的多个单据,如选择源单类型为采购询价单时,可以关联多个采购询价单。
3、选择源单据时,自动带出关联单据的基本信息,如:供应商、采购类别、采购员、部门(选择)、交货方式、运送方式、结算方式、是否为增值税,带出的信息不可修改。
4、采购订单明细:可以从源单关联选出,可以关联多个单据中的部分或全部明细,其中:物品编号、物品名称、规格、需求(计划)数量、单位、需求(计划)日期、申请原因由关联明细自动带出,源单编号为对应单据的编号,源单序号为对应单据中明细的序号。
(1)单价、含税价、税率从源单明细自动关联带出,可以修改。(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明细时则在选择物品时自动从物品表带出)
(2)金额、税额、含税金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金额=数量*单价,税额=单价*税率,含税金额=数量*含税价
5、也可以直接添加源单之外的物品。
6、合计信息:采购数量合计、含税金额合计、金额合计、税额合计为明细中的数量、含税金额、金额、税额的合计。整单折扣%为手工输入,折扣金额=含税金额合计*(1-整单折扣),折后含税金额合计=含税金额合计*折扣。其他费用支出合计为手工输入。
7、单据确认时,如果源单类型为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则自动更新对应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明细中的已订购数量。
8、确认订单时,更新对应的物品在分仓存量表。
(2)采购订单列表
----只有经过确认的采购订单才能在历史价格中出现。
单据状态为执行且已经被其他单据调用了的单据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可能调用采购合同的模块有:采购到货通知单。
8. 采购到货
(1)新建采购到货单
----所属项目:在项目管理中设置
(2)采购到货单列表
----单据状态为执行且已经被其他单据调用了的单据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可能调用采购合同的模块有:采购退货单、采购入库单(库存)。
9. 采购退货
(1)新建采购退货单;(2)采购退货单列表
12. 采购查询
(1)采购价格分析;(2)采购汇总查询;(3)到货汇总查询;(4)在途物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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