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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指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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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指银行付款

  当流程发起人发布【局指银行付款】业务并办理时,系统弹出如下窗口:

  1.png

 

  数据来源及填写说明:

  一、 主表:

  1. 付款单位:自动获取流程发起人所在的单位名称

  2. 付款日期:自动取当前日期,流程发起人也可手动点击日期控件进行填写;

  3. 付款科目:自动获取;

  4. 银行名称:点击下拉框选择;

  5. 账面余额:选择“银行名称”后,自动获取;

  二、 明细表:

  凭证分录列表:做完例行或例外拨款后,会自动加载出收款单位明细:

  1.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户名:手动填写;

  2. 现金流量:选择本次付款的现金流量科目;

  3. 局核准额度:取自“例外/例行拨款审批表”中的“局核准本次拨款金额”栏;

  4. 剩余可付款金额:计算列,局核准额度-开累已付款金额;

  5. 本次付款金额:手动填写,不能大于剩余可付款金额。

  注意:

  1. 必须要做过例外或例行拨款审批单后,那么在凭证分录列表中才会有记录;

  2. 辅助分录内容必须填写,否则无法提交表单数据;

  3. 当流程流转到制证节点时,点击生成凭证按钮后,系统会弹出。

  2.png

 

  表示凭证已生成成功,关闭表单即可。

相关文章参考: 合同结算
  例外拨款审批
  例行拨款审批
  局指银行付款
  合同结算管理
发布:2008-04-08 11:31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