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录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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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录用审批
1、模块功能
项目部填报劳务队伍录用审批资料。
2、界面说明
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为劳务队伍的基本信息,下半部分为承担工程的详细信息。
3、操作流程
队伍录用必须选择有相应注册工程类别的队伍。
(1)单击“ ”按钮,打开“选择劳务队伍”窗口,选择要使用的劳务队伍,单击“确定”按钮,进入劳务队伍审批录入界面。
(2)主表上的“编制日期、申请日期、备注”字段可根据情况填写,其余字段系统自动生成。单击细表上“工程明细”页签的“ ”按钮,输入承担的工程信息。
(3)细表中“承担工程名称”指所承担的具体工点名称,如:xx隧道、xx桥梁、xx楼;“所属工程种类、工点数、承包模式”要按照《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录入;“主要施工内容”指所承担工程名称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隧道开挖、支护、桥梁下部结构、装饰装修。
(4)单击细表“附件信息”页签的“ ”按钮,将与此劳务队伍录用相关的队伍资信证照(只需录入相对“劳务队伍名录”中的资信证照的更新版本)、劳务招标的会议纪要等资料添加进来。
(5)信息录入完毕后,单击界面顶部的“ ”按钮。
(6)单击界面顶部的“ ”按钮,开始走审批流程,直到单据被审批通过。
(7)查询劳务队伍录用的审批记录:单击窗口顶部的“ ”按钮,单击“ ”按钮,即可查询审批记录。
(注:1、在“劳务队伍录用审批”界面下部的“工程明细”中,
“所属工程种类”,指的是集团公司经管{2012}253号文《关于印发<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任务承揽表”中工程种类。
“项目经理”,指的是本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保存时会检查工点数是否超出。如果两个工程算一个工点数,那么需要在同一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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