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结算、维修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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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结算、维修费用结算单
概述
建筑工程费用的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
按月结算: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材料会计或商务人员对其他需要结算的项目进行结算处理登记,主要包含维修项结算。
界面说明
使用功能和操作说明
填写其他费用结算单基本信息
在“基本信息栏”中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往来单位”信息。
选择费用项和维修项
两种方式,一种是新增费用项,另一种是选择维修项。
新增费用项:
点击工具菜单【增加费用项】按钮,新增一条空白记录,手动填写费用编码、费用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费用用途信息,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
从维修项中选取:
点击工具菜单中的【选择维修项】按钮,弹出“选择维修项”界面,列出选择的“往来单位”相关的维修项信息。选择维修项信息后,点击【确认】返回“其他费用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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