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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分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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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价款分劈管理

  业务介绍

  合同价款分劈管理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价款分劈有多个施工单位(项目部)一起干活,最后计价后分钱就是分劈。

  1.1.1 合同价款分劈

  只被局(代)指项目中的局指用户使用,由业主合同清单数据和各分部分劈数据两部分组成,其中的分部来自业主合同的参建单位信息。

  通过点击功能菜单【收入管理—变更索赔管理—合同价款分劈管理—合同价款分劈】进入变“项目合同价款分劈明细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先通过“机构名称”下拉框,下拉框列表为当前用户可进行变更索赔计划的机构列表,如下图:

  

  选择一个机构后,点击【查询】按钮,能查询出该机构的业主合同清单。(业主合同清单在客户端进行导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2.3.1)

  双击清单,使之进入编辑状态,如下图:

  

  然后为各个分部输入对应的数量:

  

  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当前合同清单的分劈并保存,如下图:

  

  分劈明细表的数据来源及填写说明如下:

  1. 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清单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金额(元)—合价:取自客户端通过【清单管理—合同清单导入】导入,并且由客户端【更新管理—清单上传】上传的业主合同清单的相关数据;

  2. 各个分部:取自【收入管理—业主合同管理—主合同管理—主合同登记】中的参建单位名称;

  3. 分部:

  1) 数量:手动填写,不允许填写负数,并且所有分部分劈数量的合计值,不能大于“清单数量”;

  2) 金额:手动填写,不允许填写负数,,并且所有分部分劈金额的合计值,不能大于“金额(元)—合价”;

  3) 单价:不同的情况,其取数和计算方式不同,如下:

  a) 当“数量”和“金额”都不填写任何值时,点击【确定】后,单价也为0;

  b) 当“数量”和“金额”都填写为0时,点击【确定】后,单价也为0;

  c) 当“数量”和“金额”都填写为正数时,点击【确定】后,单价为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分部—金额”/“分部—数量”】;

  d) 当“数量”填写为正数,“金额”不填任何值或填写为0时,点击【确定】后,单价自动获取“金额(元)—综合单价”的值,而“金额”的值变为【“单价”*“数量”】;

  e) 当“金额”填写为正数,“数量”不填任何值或填写为0时,点击【确定】后,单价自动获取“金额(元)—综合单价”的值,而“数量”的值变为【“金额”/“单价”】;

  4. 待分劈:

  1) 数量:计算值,计算公式为:【“清单数量”- 各分部分劈的数量的合计值】

  2) 金额:计算值,计算公式为:【“金额(元)—合价”- 各分部分劈的金额的合计值】

  注意:

  1. 在进行合同价款分劈之前,必须将清单审批完成,详见6.2.1.4,如果未审批完成,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2. 在进行分劈之前,必须在业主合同登记中填写参见单位信息,如未填写,则会出现以下提示信息:

  

  3. 按enter键自动保存换行;

相关文章参考: 收入合同
  合同清单调整显示
  合同清单分解
  合同清单对比照
  补充合同清单录入

 

发布:2008-02-26 13:29    编辑:泛普软件 · admin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