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管理系统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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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 系统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一、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分类
(一)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
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二)一般包括: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的方式在国际上通行的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未将议标作为法定的招标方式,即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招标项目不允许采用议标方式,主要因为我国国情与建筑市场的现状条件,不宜采用议标方式,但法律并不排除议标方式。
(—)公开招标
1.定义
公开招标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广告,有投标意向的承包商均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可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
1.定义
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方式不发布广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参加投标。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一样都必须按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要制订统一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
(三) 议标
1.定义
议标(又称协议招标、协商议标)是一种以议标文件或拟议的合同草案为基础的,直接通过谈判方式,分别与若干家承包商进行协商,选择自己满意的一家,签订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议标通常实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工程或军事保密的工程,或紧急抢险救灾工程及小型工程。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
(一)建设工程招标的一般程序
从招标人的角度看,建设工程招标的一般程序主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
(1)设立招标组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人;
(2)申报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实行资格预审的还要申报资格预审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分发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6)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7)成立评标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实行资格后审的还要进行资格审查);
(8)审查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组织评标;
(9)择优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将合同草案报送审查,签订合同。
(二)建设工程投标的一般程序
从投标人的角度看,建设工程投标的一般程序,主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
(1)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购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
(3)组织投标班子,委托投标代理人;
(4)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编制、递送投标书;
(6)接受评标组织就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进行的询问,举行澄清会谈;
(7)接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分送合同副本。
应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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