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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兵团职工涉农个人小额贷款详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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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简介   兵团职工涉农个人小额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向兵团职工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小额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色   兵团职工涉农个人小额贷款以保证担保方式发放,无需抵质押,灵活方便。担保方式可采用自然人担保、经营商户联保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贷款金额与期限: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贷款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4、借款人在兵团辖属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含)以上。   5、借款人具有在兵团辖属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包合同、产品订单、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或由团场出具的借款人在团场辖属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6、借款人所在团场与我行已签定合作协议。   7、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9、除采用信用担保方式外,能提供工商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10、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11、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具有在兵团辖属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包合同、产品订单、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或由团场出具的借款人在团场辖属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3、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的证明资料。   4、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按照工商银行相关规定提供资料。   5、工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地点: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各地州分行个人贷款中心。

发布:2007-03-12 10:0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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