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P2P或将面临整顿 行业期盼央行监管
>摘要: 来源: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7日讯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新生事物,监管层对P2P的监管意识也逐渐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在第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中指出,目前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问题,需要注意 ...
来源: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7日讯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新生事物,监管层对P2P的监管意识也逐渐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在第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中指出,目前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问题,需要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P2P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之后,就会演变成资金池。有业内人士表示,对P2P行业的监管,可以由主体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建议主管部门可设定行业底线,从准许做什么转变为规定不准许做什么。
以第三方支付作为参照,从2004年支付宝问世到2010年央行政策出台,中间隔了6年。而从首家网络P2P拍拍贷2007年问世至今,也刚好过去6年。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所以,对于相应的监管政策,或许不用再等太久。
线下P2P模式易发展为庞氏骗局 或将面临整顿
P2P网贷公司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表示,刘士余副行长说线下资金池的模式,应该指的就是线下P2P的模式。许建文认为,线上的P2P是项目一一匹配的,不论是项目的金额,还是项目的期限等。所以本质上线上P2P模式是纯粹的中介,撮合交易。而线下的P2P模式本质上不是P2P,实质上就是集资-放贷,形成资金池,与传统的金融机构无异。
许建文还表示,刘副行长的表态就是告诉了做线下P2P的底线,未来可能会在全国各地陆续检查相关的机构。因线下P2P因为项目不透明、期限严重错配,很容易发展为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而规范经营的企业也面临一定流动性风险和挤兑潮的压力。
对于敏感的监管问题,平安陆金所副总经理黄黎明则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从业主体来自不同领域,从事业务也具多样性,黄黎明建议,可以从主体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此外,作为创新行业,虽然需要支持和发展空间,但因为与金融有关不能完全放任,建议主管部门可设定行业底线,从准许做什么转变为规定不准许做什么。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也于13日成立,首批发起单位25家,包括银行、券商、保险(放心保)、电商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各类型企业。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任筹备组的组长,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央行科技司原司长陈静任副组长。
上述工作委员会近期的主要任务是向成员单位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报告,并向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等。
有知情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人员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组成,由央行牵头。此次实体考察式的专题调研,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的最大规模政府调研。另有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自6月份以来,央行调研非常密集,规格也越来越高。
P2P公司求监管难 政策或无需再等太久
刘士余还表示,互联网金融给金融监管的挑战是存在的,也是全球公认的。对此,上海一位P2P行业从业者表示,在公司发展初期,一半的精力用于发展业务,另一半的精力用于“求监管”。中国的P2P起步较晚,大部分在2011年前后成立,但是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100家P2P平台公司。但中国的P2P平台在诞生时,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即无人监管。
上述P2P行业从业者表示,公司几乎每个月都会派人到北京,征求央行的监管意见,但是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跑央行’已经成了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之一,而没有监管就意味着随时可能被定性为非法集资,这对公司来说,是灭顶之灾。
在这家公司最困难的时候,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伸出援手,公开表态对P2P行业所做的金融创新给予支持,并责承市政府一个下属部门,暂时承担监管任务。但这仅是权宜之计,即便得到了屠光绍的支持,这家公司仍没有放弃“跑央行”的惯例。
不只是监管层,对于很多P2P企业来说,也期待早日规范。拍拍贷品牌经理苏吉唯表示,公司一直在控制发展速度,就是因为不知道最终监管政策是什么样。而且监管也会使行业更规范,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
监管促进发展不是空谈,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中体现得十分明显。2012年央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支付,当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增速就超过100%,2011年增速更是接近120%,创下史上最高。
以第三方支付作为参照,从2004年支付宝问世到2010年央行政策出台,中间隔了6年。而从首家网络P2P拍拍贷2007年问世至今,也刚好过去6年。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所以,对于相应的监管政策,或许不用再等太久。
创新需风险防范 部分业务亟待规范
中信证券表示,P2P行业面临多重风险,部分业务亟待规范。由于P2P信贷业务主要针对小微客户的小额信贷,违约风险相对较高,为保证业务拓展,国内P2P平台几乎都采用了变相的增信和担保机制。
从实施效果看,目前多数P2P公司逾期贷款率在2%之内,所提取的风险保证金基金覆盖了信用风险的发生,但未来保证金比例设置有提高的内在要求。除信用风险外,P2P平台同样面临和银行一致的各种风险,急需建立监管体系,防范风险传染,对于多对多、资金池、金融和期限错配等高风险业务模式,尤其需要尽快进行规范。
许建文表示,P2P模式最主要的是中间的风控环节,而风控的重点,就在于如何实现互联网审批。
而对于实现线上审批的问题,一家P2P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对一个借款人的风险把握,仅仅通过线上提供的工资收入、企业流水等数据并不完全科学,需要更了解客户的资产负债、企业经营实际状况等信息,这些庞大的数据目前只能通过线下来收集。另一大缺憾是,至今为止,央行的征信系统并未覆盖到小贷公司、P2P行业,这使得P2P企业对于客户的征信信息了解的不充分。
据悉,对上述问题有不少业内人士坦言,如果能将P2P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这对P2P行业的发展将是一大推进。6月底,央行征信中心旗下的上海资信搭建的“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上线,服务网络金融领域。该系统通过平台之间信息共享,帮助网络借贷机构全面了解授信对象,防范或减少借款人恶意欺诈、过度负债等信用风险。央行对P2P行业的调研工作也同步进行,行业走向“阳光化”的进程在不断加速。
国内P2P平台呈现四类发展模式
P2P平台英文全称“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信贷平台。2005年在英国首次出现个人对个人(P2P)的网络借贷模式服务平台。P2P平台通过制定交易规则来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还会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对借款方的家庭情况、偿还能力、经济效益周期、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
目前国内的P2P平台主要有四种服务模式,一种是P2P线上交易模式。一种是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一种是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如国内的陆交所。还有一种则是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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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新生事物,监管层对P2P的监管意识也逐渐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在第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中指出,目前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问题,需要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P2P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之后,就会演变成资金池。有业内人士表示,对P2P行业的监管,可以由主体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建议主管部门可设定行业底线,从准许做什么转变为规定不准许做什么。
以第三方支付作为参照,从2004年支付宝问世到2010年央行政策出台,中间隔了6年。而从首家网络P2P拍拍贷2007年问世至今,也刚好过去6年。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所以,对于相应的监管政策,或许不用再等太久。
线下P2P模式易发展为庞氏骗局 或将面临整顿
P2P网贷公司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表示,刘士余副行长说线下资金池的模式,应该指的就是线下P2P的模式。许建文认为,线上的P2P是项目一一匹配的,不论是项目的金额,还是项目的期限等。所以本质上线上P2P模式是纯粹的中介,撮合交易。而线下的P2P模式本质上不是P2P,实质上就是集资-放贷,形成资金池,与传统的金融机构无异。
许建文还表示,刘副行长的表态就是告诉了做线下P2P的底线,未来可能会在全国各地陆续检查相关的机构。因线下P2P因为项目不透明、期限严重错配,很容易发展为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而规范经营的企业也面临一定流动性风险和挤兑潮的压力。
对于敏感的监管问题,平安陆金所副总经理黄黎明则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从业主体来自不同领域,从事业务也具多样性,黄黎明建议,可以从主体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此外,作为创新行业,虽然需要支持和发展空间,但因为与金融有关不能完全放任,建议主管部门可设定行业底线,从准许做什么转变为规定不准许做什么。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也于13日成立,首批发起单位25家,包括银行、券商、保险(放心保)、电商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各类型企业。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任筹备组的组长,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央行科技司原司长陈静任副组长。
上述工作委员会近期的主要任务是向成员单位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报告,并向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等。
有知情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人员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组成,由央行牵头。此次实体考察式的专题调研,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的最大规模政府调研。另有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自6月份以来,央行调研非常密集,规格也越来越高。
P2P公司求监管难 政策或无需再等太久
刘士余还表示,互联网金融给金融监管的挑战是存在的,也是全球公认的。对此,上海一位P2P行业从业者表示,在公司发展初期,一半的精力用于发展业务,另一半的精力用于“求监管”。中国的P2P起步较晚,大部分在2011年前后成立,但是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100家P2P平台公司。但中国的P2P平台在诞生时,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即无人监管。
上述P2P行业从业者表示,公司几乎每个月都会派人到北京,征求央行的监管意见,但是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跑央行’已经成了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之一,而没有监管就意味着随时可能被定性为非法集资,这对公司来说,是灭顶之灾。
在这家公司最困难的时候,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伸出援手,公开表态对P2P行业所做的金融创新给予支持,并责承市政府一个下属部门,暂时承担监管任务。但这仅是权宜之计,即便得到了屠光绍的支持,这家公司仍没有放弃“跑央行”的惯例。
不只是监管层,对于很多P2P企业来说,也期待早日规范。拍拍贷品牌经理苏吉唯表示,公司一直在控制发展速度,就是因为不知道最终监管政策是什么样。而且监管也会使行业更规范,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发展。
监管促进发展不是空谈,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中体现得十分明显。2012年央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支付,当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增速就超过100%,2011年增速更是接近120%,创下史上最高。
以第三方支付作为参照,从2004年支付宝问世到2010年央行政策出台,中间隔了6年。而从首家网络P2P拍拍贷2007年问世至今,也刚好过去6年。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所以,对于相应的监管政策,或许不用再等太久。
创新需风险防范 部分业务亟待规范
中信证券表示,P2P行业面临多重风险,部分业务亟待规范。由于P2P信贷业务主要针对小微客户的小额信贷,违约风险相对较高,为保证业务拓展,国内P2P平台几乎都采用了变相的增信和担保机制。
从实施效果看,目前多数P2P公司逾期贷款率在2%之内,所提取的风险保证金基金覆盖了信用风险的发生,但未来保证金比例设置有提高的内在要求。除信用风险外,P2P平台同样面临和银行一致的各种风险,急需建立监管体系,防范风险传染,对于多对多、资金池、金融和期限错配等高风险业务模式,尤其需要尽快进行规范。
许建文表示,P2P模式最主要的是中间的风控环节,而风控的重点,就在于如何实现互联网审批。
而对于实现线上审批的问题,一家P2P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对一个借款人的风险把握,仅仅通过线上提供的工资收入、企业流水等数据并不完全科学,需要更了解客户的资产负债、企业经营实际状况等信息,这些庞大的数据目前只能通过线下来收集。另一大缺憾是,至今为止,央行的征信系统并未覆盖到小贷公司、P2P行业,这使得P2P企业对于客户的征信信息了解的不充分。
据悉,对上述问题有不少业内人士坦言,如果能将P2P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这对P2P行业的发展将是一大推进。6月底,央行征信中心旗下的上海资信搭建的“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上线,服务网络金融领域。该系统通过平台之间信息共享,帮助网络借贷机构全面了解授信对象,防范或减少借款人恶意欺诈、过度负债等信用风险。央行对P2P行业的调研工作也同步进行,行业走向“阳光化”的进程在不断加速。
国内P2P平台呈现四类发展模式
P2P平台英文全称“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信贷平台。2005年在英国首次出现个人对个人(P2P)的网络借贷模式服务平台。P2P平台通过制定交易规则来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还会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对借款方的家庭情况、偿还能力、经济效益周期、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
目前国内的P2P平台主要有四种服务模式,一种是P2P线上交易模式。一种是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一种是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如国内的陆交所。还有一种则是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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