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放贷要当心 :P2P网贷骗局套住投资者
对大多数人来说,P2P,这个英文缩写是陌生的。
在目前的金融领域,P2P一般与网贷组合出现,即是P2P网贷,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人对人的贷款)缩写,说直白些,是一种网上投融资平台。
家住山东省某市的路先生,如今对P2P网贷的认识,那可是惨痛的教训--5000元打了水漂。在该案中,与路先生一样,同一地区的受骗者有十几人,损失达30000元。
P2P网贷是近年来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事物,目前在聊城刚刚出现,其收益高、手续简单,吸引了很多放款的;也吸引了大批贷款的。放贷两者之间,有一个中介,就是作为网络平台的信息网站。按规定,网站只能做中介。但实际上,网站操作者成了吸贷者,以较高的收益率为诱饵,大肆圈钱,然后择机“跑路”。P2P网贷这种模式如何运作,存在什么问题,面临怎样的整合……记者采访了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
案件:莱芜一网站设局,聊城10余人“上套”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截止今年4月份,市民路先生将收回5000元本金以及最后一个月的利息。之前的5个月,每月收到200多元的利息。
谁知,这只是设想。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杨士齐说,从今年春节后,路先生的银行卡上再也没有收到每月200多元的利息。
这还要从2013年10月说起。当时,路先生在网上选择了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放贷5000元,对方开出的年收益率为25%,贷款时间为6个月。 该网站承诺,本息按时返还。放贷之前,路先生查询了一下该网站的资质,创建于莱芜,注册手续等齐全,看起来合法。起初,每月他的银行卡上都能按时收到利息,但这样的情况仅仅维持了3个月。
就在这时,莱芜警方向东昌府公安分局发来了协查通报,称路先生所选择的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存数百万元,其中有10余名受害人来自东昌府区。
随后,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展开调查,根据莱芜警方提供的名单,逐一联系了家住城区的该案受害人。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其中部分受害人并不愿意承认上当受骗,甚至称自己并没有参与该案的放贷。
当然,大部分受害人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讲述了在该网贷平台放贷的经过。据目前的报案情况和警方调查,聊城10余人在该案中遭受损失,少则1000元,多则5000元,总计约3万元。
网站做中介搭平台,借贷双方自由交易
企业缺钱,一般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但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常常得不到银行的“青睐”,融资难度很大。于是,民间借贷便有了发展的空间,近年来,民间借贷引发的案件多发。
与民间借贷靠人际关系来维系不同,网络上也有一种“民间借贷”,它依靠网站这个中介。网站平台仅是中介。
P2P网贷的放款人常常是普通大众,闲余资金不多,但也有投资的意愿,并期望获得比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而贷款人也常常面对的是小微企业等。
这样,P2P网贷盘活了一部分社会闲余资金,满足了贷款者对资金的需求,也给放款者带来了较高的收益,同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谓是一举多得。可以说,一定程度上,P2P网贷成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
据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杨士齐介绍,国内P2P网贷最早出现在2007年。
作为中介企业,他们靠什么维持运营?服务费,向借贷双方收取服务费。不过,目前,P2P网站大都是只向贷款的一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收取的标准,一般在贷款额的10%以内。
通过P2P网贷,放款者一般可以获得10%以上的年收益率。这样,P2P网站、放款者合计加在贷款者身上的利息负担在20%左右。这样的负担,贷款人一般可以承受,在P2P网贷行业内,也算是合理的范围。
常常,P2P网站发布一个借款信息,如100万元至500万元,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募集完毕,吸引大批的放款人。而这些募集款项,一般当天就能够达到借款人账户。
放贷之间,有一个第三方账户,即所有放款人把钱汇到这个账户,这个账户统一划拨给借款人。
借款的可以快捷地得到资金,放款的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借贷双方自由交易。因此,P2P网贷受到公众的认可。
中介网站非法吸存,圈钱择机“跑路”
据了解,P2P网贷行业,起初发展比较缓慢,从2007年第一家,到2010年第十家,用了4年的时间。2010年,全国P2P网贷业务金额仅为6亿元左右。
但到2013年,P2P网贷行业开始“井喷”。截至当年10月,全国P2P网站已经超过500家,业务金额更是突破1000亿元。
2013年上半年“井喷”,2013年下半年“衰落”,P2P网贷行业在去年可谓大起大落,其中70多家P2P网站倒闭,或负责人携款“跑路”。
这其中的根源就是监管的缺失。
杨士齐说,P2P网站在工商部门注册程序简单,注册的业务是金融服务信息。与普通网站主要的不同就是,尽管业务范围属于金融,但P2P网站注册后并不纳入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
这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按照规定,P2P网站作为中介,不准搞资金池、不准非法集资,不准虚假发标等。所谓资金池,就是在没有借款人的前提,发布信息,吸收公众放款。正规的做法是,先有借款需求,再征集公众资金。所谓虚假发标,就是编造一个不存在的、不实的借款人,进而发布募集信息,向公众征集资金。
之所有“三不准”的红线,有关部门就是防止P2P网站脱离中介的本职,假借借款人的名义,募集公众资金,为自己所用,进而形成非法吸存。
但实际情况是,一部分不法分子正是看到了监管的盲点,通过虚假发标,将网站变为自己圈钱的机器,并携款择机“跑路”。其间,这些P2P网站常常发一些小标(自己募集小额借款),并按时支付利息、本金,以赢得公众信任。之后,择机发大标,实现圈钱的目的。
网贷有风险,警惕“高收益率”许诺
P2P网贷之所以放贷快捷,是因为它有一套区别于银行系统对借款人的审批手段。据杨士齐介绍,P2P网站作为中介,收取了相关服务费,有义务帮助放款人审查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因为竞争的加剧以及对利润的可以追求,部分P2P网站审查不细,就为放款人的资金安全埋下隐患。
这样,部分存在还款风险的借款人,为了筹集资金,就要给出较高的收益许诺,P2P网贷发布的收益率就会较高。最后导致的就是,这些网站的公信力下降。他们要想募集到公众资金,也需要较高的利息许诺。
而正规的P2P网站,对公众来说,有一个较为安全稳定的收益,参与放款的人也较多,因此开出的年收益率常常并不高,一般在10%以上,很少超过20%。
因此,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提醒市民,通过P2P网站放款,不要一味贪图收益率,收益率越高往往也意味着风险越大。一般来说,年收益率超过20%,就要提高警惕了。因为再加上网站收取的10%左右的服务费,借款人承担的利息就达到了30%左右,这是大多数企业无法承受的,放款的风险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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