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甲方项目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客户案例 | 在线试用
X 关闭
P2P借贷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金融OA管理系统 > 软件产品 > P2P借贷管理系统

股权众筹借政策升温 若被滥用将触碰法律红线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的试点,缓解企业融资难。消息一出,一直游离于法律边缘的股权众筹开始阳光化的话题在业界迅速升温。

政策:或将开展股权融资试点

过去初创公司要想启动某个项目,没有抵押物,银行贷款可能高不可攀,天使基金和风投可能遥不可及。而众筹模式的出现则让这些项目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股权类众筹事件共430起,募集资金1.56亿元,而股权类众筹融资需求近20.36亿元。可见,股权众筹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以往,股权众筹因与非法集资仅一线之隔,而遭受非议。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现有法律体系下,股权众筹公开发行违背法律规定,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现在用“试点”的名义推进公开发行的探索,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尴尬:众筹成功而项目不火

众筹无疑能降低创业的门槛。记者从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官网了解到,其中230个项目完成了10亿元融资额,众筹俨然是融资创业的一条捷径。但该平台共发布25751个项目,如果从数万个项目里脱颖而出,想要获得“门票”并不容易。

有了启动资金,众筹的项目就能获得成功,进而给投资者丰厚的回报吗?长沙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接触过一个通过众筹方式设立的咖啡店。“当时很火,我们从来没有了解过这样的项目,觉得很新鲜。但后面也听说这个项目并没有想象的那样成功,位置有点偏,客流量有限,听说有的股东将手上的股份转让了,后面又重新开放过募资。”

无疑,众筹模式让更多草根的创业梦想变得容易,但如何让创业项目走上商业化运作是很现实的问题。“还是跟项目有关系吧。没有一个好的项目,即便有资金,有平台,也不见得能成功。”陈先生感慨道。

提醒:走偏将触碰法律红线

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啸表示,虽然众筹比较热门,反映出确实存在极大的中小企业融资和投资需求,但目前在现有的法律框架没有大的修改,并对众筹的“游戏规则”进行明确甚至特别化设计的情况下,采用“股权众筹”等方式,仍然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公司法》、《证券法》等)约束下“戴着镣铐跳舞”的阶段,如果不注意法律方案的设计和性质把握,很容易触及红线面临风险。

袁啸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未经批准公开募集资金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游戏规则没有改变,可能会触碰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股票的法律后果。如果众筹被滥用,甚至走偏了,就有可能衍变成非法发行股票、非法吸收存款。

我国《证券法》的一条规定成为了公开发行面临的法律红线,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而事实上,实际操作中,现在很多股权众筹平台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尤其是何为“特定对象”的界定上模糊不清。

袁啸还提醒说:“中小微企业跟大众融资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跟你借钱,二是拉你入伙,三是注册公司后,让你也成为其股东。这三种行为(债权融资、合伙经营和投资入股)分别或共同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披上互联网金融外衣的众筹,可能对应的是以上三种方式之一,可能既是股权,也可能是债券,或共同出资,对应的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但不论是哪种方式,投资都有风险,投资者需谨慎。”

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2007-03-13 10:4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软件产品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